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 (河南人大网记者 田凯中) 2021年1月1日起,《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将正式实施。
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分五章,包括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十三条,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了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规定。
条例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提倡使用公勺公筷、不铺张浪费等文明用餐,提倡养成健康习惯、科学预防疾病;同时,条例也在公共秩序、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方面划出明确“标尺”,倡导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提倡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不在交通工具上吃刺激气味的食品等;针对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济弱助困、紧急救护的行为,条例在条款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紧急救护等行为受法律保护,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分为八章九十条,设置总则、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宜居宜业环境、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条例针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求政府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丰富信用担保融资及动产、权利担保融资,不得对中小企业设置贷款审批歧视性规定;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完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激励机制和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及时查处融资服务时存在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各类不规范行为。
条例要求省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本省政务服务事项按规定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应当互联互通,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针对市场主体最为关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条例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要求其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不得超权限、超范围、明显超标的、超时限。
两部条例分别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