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2021-02-23 16:29     作者:商桥人大
      

一、按照便于代表活动的原则,采取小组集中活动和代表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由镇人大主席团或代表小组组织。

二、人大代表集中活动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年不少于三次。每次活动要做到中心明确、有重点、有目的、有效果。

三、人大代表组织活动主要就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检查;组织代表进行学习交流;安排代表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接待选民活动;组织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等。

四、代表活动设立统一的代表活动记录本,对每次活动的时间、召集人、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要实时记录,并要有专人保管,年终进行整理归档。


审核人: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