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乡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2021-03-05 10:05     作者:蔡小亚
      

一、代表视察和调研由代表联络站安排,也可由代表联合或代表个人单独持证进行视察和调研。

二、代表视察和调研主要围绕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审议议题和代表小组活动议题来进行,也可以就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

三、代表视察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由代表联络站安排的视察活动,要把代表视察的时间和内容提前通知被视察单位;如代表联合或个人单独持证视察,可把视察时间、内容提前告知联络站,可由代表联络站联系,也可自行联系。必要时可组织代表对某一方面进行明察暗访。

五、视察调研结束后要写出视察或调研报告,及时把视察调研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反馈给有关单位。

六、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表现,代表的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的保障,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联络站要为代表的视察提供方便,搞好服务。

 
 
审核人:杨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