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2021-02-25 19:42     作者:大刘镇人大
      

一、人大代表要经常深入选区和基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与预约、主题接待与随机面谈相结合,面谈与电话、信件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联系选民活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二、每位人大代表要固定联系3-5名选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三、每月确定1-2名人大代表负责在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 

四、每月的20日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 定时、定点在镇人大联络站接待选民。也可以通过代表约见选民、选民约见代表的方式与选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五、充分利用会前视察、“代表联系选民周”、“代表双活动日”、代表信箱和电话等方式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深入群众、听取民声、了解民意,使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六、利用重要节日和假日有重点地探望、走访选民,加强和选民的联系。人大代表在联系选民时,要注意收集选民和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相关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落实。 
       七、人大代表本人联系选民的情况,要有详细记录,镇人大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报区人大常委会。 


 

审核人:徐梦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