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机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向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所在街道的市、区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学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2、协助所在街道的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代表履行职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
3、在区人代会召开期间做好所在街道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的服务工作;
4、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办理所在街道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5、督办涉及所在街道工作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
6、组织所在街道的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7、协助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开展依法治理街道工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8、协助所在街道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9、指导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开展自治活动;
10、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