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先进代表小组条件

2021-02-09 02:19     作者:宁中华
      


       1、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席团的决议、决定。

       2、人大代表小组应有健全的活动制度,周密的活动计划,小组活动代表出席达到80%以上,在活动中能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3、代表小组组长热心代表工作,积极组织小组活动,经常与区人大常委会、主席团保持密切的联系。

       4、组织代表团围绕全区和街道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活跃,代表小组每年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达到5条以上。

       5、本组内代表都能够经常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审核人: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