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述职制度

2021-02-05 10:57     作者:龙塔
      

一、人大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本区选民代表述职一次。

二、代表述职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发挥代表作用及其他作用情况。

三、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时,人大工委组织选民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和民主测评。选民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由人大工委、代表小组负责跟踪监督,促其改正。

四、代表述职工作在人大工委指导下进行,由各选区具体组织实施,述职报告和测评结果报街道人大工委备案。


 

审核人: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