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镇人大工作的开展,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特制定《北舞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逐步把人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主席团检查、视察制度
1、一般情况下,全年安排2-3次检查、视察,同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
2、检查、视察的内容,主要是以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主席团审议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来确定。
3、检查、视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听、看、查、议等形式,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检查、视察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及部门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二、主席团调查研究制度
1、主席团每年确定2-3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议题的确定主要根据镇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检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2、根据工作分工,每个议题确定2-3名同志参加调查,主要通过座谈、走访、视察的形式进行。
3、在调查的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报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可以提交政府,在工作中加以改进或落实解决。
三、主席团评议制度
1、一般情况下,每两年安排一次评议,每次评议不少于两个部门,参加评议的主体是全体镇人大代表。
2、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落实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情况及办理人民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本单位履行职务及队伍建设情况。
3、评议一般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整改阶段。
4、主席团在评议会议前,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各代表小组要做好评议发言准备。
5、主席团在评议会议前,将各方面对被评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交被评部门落实措施。
6、被评议的部门应拟订计划,广泛征求意见,边评议、边整改,并在评议会议前将汇报材料和整改措施报镇人大主席团。
7、评议工作结束后,主席团对评议意见和被评部门的整改措施向镇人民代表大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四、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
1、主席团成员要联系代表小组。确定每位主席团成员联系1个代表小组,自觉参加其代表小组的活动,并指导和帮助代表小组的工作和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
2、主席团成员要联系代表。一般全年安排一次主席团成员同镇党委、政府领导走访代表,加强联系,通报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接受代表的监督。
3、主席团成员要定期约见代表。根据主席团工作的安排,主席团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两次约见代表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回答代表询问,反映代表呼声。
五、镇人大主席职责
1、镇人大主席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人大秘书协助主席做好工作,处理日常工作,重大问题应当提请主席团会议决定。
2、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宣传法律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区域内的遵守、执行情况。
3、经常联系人大代表,做好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和反映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办理属于本级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批评,检查督促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批评。
4、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根据人大主席团职责和工作计划负责提出会议的建议议程,并根据议程确定列席人员。
5、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视察,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6、负责下次人代会的筹备工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