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石镇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2021-02-02 15:40     作者:史双娜
      

1、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应积极地参加小组活动,发挥代表作用。

2、各小组开展活动,要围绕人大年度工作进行,切实加强对选民的联系,征求选民的意见,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两次。

3、在活动中每位代表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推动政府工作方面的建议。

4、代表参加小组活动,开展就地视察,征集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正在解决的问题进行复查、督办和抽查工作,每半年各小组之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5、要高质量地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审核人:孟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