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2021-02-01 09:58     作者:张妍
      

一、人大代表要经常深入选区和基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联系选民,

二、每位人大代表要有固定联系的选民,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联系对象。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安排本区域的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要注意收集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决落实。

四、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五、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做好相关的服务与保障工作,确保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落到实处。



审核人: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