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和乡人大代表联络站每天都会看到一个身着朴素的人民调解员忙碌的身影,他就是河南省舞阳县保和乡政府退休干部赵栓志。2020年退休后,由于割舍不了故土情结,被保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为专职调解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理念,坚持“小事在村化解、难事在乡消化、特别疑难问题合议联审解决”的原则,运用“一听二问三访四调五宣”工作法,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调解工作由“被动防御型”向“主动防控型”转变,用“小调解”助力基层治理“大和谐”,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赵栓志先后获得“舞阳县优秀人民调解员”“漯河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2023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复杂琐碎,由于他在乡镇工作多年,对全乡各村的“家长里短”非常熟悉。在调解工作中,赵栓志处处维护群众利益和法律尊严,本着“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将调解工作重心前移、处理问题关口前置,凭借一颗热心和诚心,用一张“婆婆嘴”和一颗“豆腐心”,以及拍拍肩、唠唠嗑、端杯茶等群众喜欢听、能听懂、好理解的乡音土话和乡亲感情,将“理论稿”讲成“百姓话”,把“大道理”转化为“小故事”,以真诚的态度、人性化的处置方法和专业耐心的释法说理,化解了大批疑难复杂纠纷,为群众解开了“心疙瘩”,调出了“大和谐”,提升了矛盾调处的公信力,畅通了党和群众“连心桥”。 2021年4月2日,保和乡某冷冻食品厂务工的李某,在工作时因意外事故身亡。由于双方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家属组织亲属40多人封堵了冷冻厂大门,并聚集在县政府讨要说法,村、派出所和信访办多次劝说未果。赵栓志听说后,主动介入,一边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一边深入了解详细情况,引导死者家属及食品厂代表到乡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针对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标准高,而食品厂难以承担的情况,他灵活运用换位思考法和疏导倾诉法,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以情动人、以法育人、情法并施,经过几天日夜的调解,最终以76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达成协议,避免了矛盾扩大升级,化解了一起重大风险隐患。协议达成了,赵栓志的眼圈也熬红了、喉咙痛的说不出话来。事后涉事企业及李某家属分别送来锦旗,其中一面锦旗上写着“包公再现、湛湛蓝天”。因为他肤色比较黑,乡亲们又对他多了一个“黑脸包公”的称呼。 在基层平时受理的大部分是民事纠纷。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然而,家务事是农村最常见、最难调解,也是都不愿管的民事纠纷。本来是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但双方一较真儿便会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只有把当事人的气儿理顺了,矛盾纠纷才能调处好。为此,赵栓志不管自己多忙,只要接到或听说群众的困难和纠纷,他都热心去管。他常说:“老百姓的事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小事化解不了最终都会酿成大事。”赵栓志就是凭着热情和公正,以及在群众中的威望和信任,化解了一件又一件难缠的矛盾事家务事。 保和乡某村村民贾老太丧偶多年,前几年经人介绍与邻县宋老汉一起生活,共同居住在宋老汉家中。但贾老太的身份证、社保卡、土地补贴款、存折等一直在其儿子梅某手中,贾老太多次找梅某讨要未果,双方矛盾加深,亲情关系疏远,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赵栓志听说后,主动登门调解,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他与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启用“两所一庭”联合调处机制,成立联调小组,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经过连续多天不厌其烦的调解,梅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母亲赔礼道歉,表示愿意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双方在联调小组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实现握手言和。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赵栓志深知,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调解需求。于是,他借力乡村庚会、庙会、集市,走进群众唱“普法大戏”。在日常普法过程中,采用“普法+调解”的工作模式,调前讲法、调中释例、调后普法,以“边调边普”的形式将调解与释法明理相融合,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和渗透力。随着普法的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知道凡事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今,“有矛盾,找栓志!”成了舞阳县保和乡父老乡亲的口头禅。近年来,已累计开展调解普法宣传活动五十余场次,受教育群众7000余人。2022年,赵栓志牵头成立了“赵栓志调解工作室”,结合“两所一庭”机制,让他的调解工作如鱼得水,每天都有人慕名而访,最高一天能有四五起。如今,“赵栓志调解工作室”已成为舞阳“一站式”“多元化”调处的窗口和典范。 赵栓志坚守初心使命,以真诚和爱心奔走乡村田间,帮助群众纾困解难。“枫桥经验”是一本读不完的书,今后,他表示将继续把满腔热情无私奉献给钟爱的人民调解事业,为群众安居乐业和基层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光和热。